在道教中,講人心方寸,天心方丈,方丈是對道教全真派十方叢林最高領導者的稱謂,亦可稱“ 住持 ”。《莊子·天下篇》成玄英疏:“方,道也。”《大戴禮記 ·本命》:“丈,長也。”即對有道長輩的尊稱。方丈具有開壇傳戒、普度弟子的職責,方丈的選拔也很嚴格,必須受過三壇大戒,而且接過“方丈法”,德高望重、戒行精嚴,受全體道眾擁戴,始許選為方丈。《三乘集要》:“方丈乃人天教主,度世宗師,演龍門之正法,撐苦海之慈航,常懷傳賢之心,素無吝道之意,作全真之模範,律門之綱領,非有道之師,不可立也。
宋代道教職位
真宗時在道錄院設左右街道錄、副道錄、首座、鑑義十員,以左為尊。大致在英宗朝,左右街道錄上又設左右街都道錄、副都道錄。以後,左右街道錄、都監又分正副,取消了首座、鑑義兩職四階。政和六年(1116),徽宗將道錄院改隸秘書省,以知、同知、簽書、同簽書左右街道錄院事,取代了左右街正副道錄。建炎三年(1129),罷秘書省,道錄院改隸尚書祠部。
地方道正司,分管內和山門兩類。管內道正司設在府、州、軍、監,司隨其人,附於宮觀,設道正、副道正。山門道正司置於洞天名山之神禦觀中,另有都監一職。銜內各帶“管內”、“山門”或州、府、軍、山名以標明身份。道正司的主要任務是落實政府的宗教指令、推薦道士、勘驗牒帳和主持本處教事。在道正司下是基層宮觀的道官,它們依次是:住持,全面掌管宮觀內事務;知宮(觀)事,負責宮(觀)中事務;監宮觀。這三者為“宮觀主首”。尚(上)座,負責講經論道;典客,專司迎送賓客;掌籍,修送剌帳;知庫,保管錢物;書記,書寫酒榜;化主,安排化緣;監齋,監督齋醮;表白,領唱頒贊。此外還有殿主、院主、庵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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